郑州日报讯:记者近日从郑州海关获悉,今年1~11月,郑州邮局海关共查获邮递渠道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8起,涉及各类物品3000余件。
这3000余件侵权物品包括包、鞋、皮带、眼镜等。经与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物品均侵犯了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使用权。
另据郑州邮局海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在邮递渠道查发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碎片化”趋势,不少侵权违法者试图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法,通过邮递渠道跨境“多批少量”运输侵犯知识产权物品。根据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递进出境的物品,超过合理、自用数量,并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由海关按照侵权货物处理,当事人将面临没收侵权物品,并处以货值3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邮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郑州海关建立侵权物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侵权高风险邮件加大查验力度,切实维护相关企业合法权益。(记者 侯爱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