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8月15日电(尚明桢)力争到2022年,全省建设若干个区域性夜间消费中心城市,培育200个以上各类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近日,河南省印发《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发力夜经济,提振消费信心,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根据《指导意见》,河南省将以城镇为重点,培育一批以观光游憩、文化体验、体育健身、特色餐饮、时尚购物为主题,夜食、夜购、夜游、夜健等多业态并举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力争到2022年,全省建设若干个区域性夜间消费中心城市和2~3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200个以上各类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
《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夜经济的八项主要任务:
统筹做好夜经济发展布局。包括将推动夜经济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街区改造提升计划,划定发展夜经济重点区域和主要街区,力争到2022年,全省建设若干个区域性夜间消费中心城市和2~3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繁荣发展夜间餐饮消费。包括培育一批特色餐饮品牌和夜间特色餐饮消费街区,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餐厅、知名酒吧等,发展一批“深夜食堂”。组织举办各类啤酒节、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培育1~3个夜间特色餐饮消费街区。
繁荣发展夜间文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出夜晚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培育形成1~2个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繁荣夜间购物消费。鼓励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延长营业时间,支持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布局24小时便利店。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丰富夜间购物体验。
繁荣夜间体育健身消费。包括发展一批具有规模效益和市场影响力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鼓励体育健身设施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和鼓励开展夜间群众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公共体育健身设施24小时开放。
丰富夜间消费特色。包括优化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提升夜间消费供给品质,打造文化创意与科技融合的文化娱乐项目,鼓励各市县培育本地特色消费等。
培育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整合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三个最具消费潜力的消费业态,打造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示范效应显著的夜间消费聚集区,到2022年,全省要培育200个以上各类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
推动夜间消费数字化升级。加快各大商圈、传统美食街、夜市街区等场所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改造,将夜间聚集消费区打造成为智能一体化消费体验区。鼓励开展夜间消费直播、云游览等非直接接触消费体验,发挥在线消费、直播带货等新兴产业的促销引流功能。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助力夜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和支持政策,提出各市县要对改造提升、促进消费等繁荣夜经济的重点项目及相关措施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市县延长和优化地铁及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运营线路。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夜间消费市场监管,确保商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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