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不懂法真吃亏,我可得好好学学,免得以后再造成更大的损失。”9月8日,平顶山市鲁山县仓头乡赵窑村村民胡某感慨地说。
原来,胡某前段时间花费了2万多元购买了10头猪崽,购买时猪崽状态不是很好,卖主称可能是天热加上运输途中猪崽进水少的缘故。胡某由于心情急切,就匆忙办理了交接手续,谁知回家后所买的猪崽有几头不进食又咳嗽,花费1000多元才治好。他回去找卖方要个说法,卖方称买卖已经完成,猪崽已经交接,对胡某诉求不予理会。胡某越想越生气,就去咨询了平顶山市司法局派驻赵窑村“第一书记”高士英,高士英仔细听完事件原由后说:“猪崽已经交付给你了,交付时没有明确的其他约定,风险只能你自己承担。”胡某虽然心情不悦却也无可奈何。
近期,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深入宣传学习民法典,发挥民法典社会治理作用,仓头乡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乡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
仓头乡将学习《民法典》列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乡党委集中征订《民法典》100余本,发放到班子成员、站班室主任、支部书记手中,让党员干部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可寻,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仓头乡充分发挥平顶山市司法局在仓头乡驻村的优势,通过高士英邀请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国军在仓头乡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该乡全体机关人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支部书记共100余人参加。肖国军从《民法典》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意义、编篡历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阐释,对农村工作涉及的民法问题、法律界限、法律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生动讲解,提高了机关干部和村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仓头乡充分利用乡村两级的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等载体,在仓颉文化广场、主要街道等,灵活多样开展《民法典》宣传。该乡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作用,由各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与各村法律顾问沟通协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各村讲解“婚姻法”“继承法”“买卖合同”“侵权纠纷”等与农村关系密切的民法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广大党员干部要长期坚持不懈,活学活用法律武器,带头争做守法者、护法者、用法者。”仓头乡党委书记陈强说。(文 马路 蒋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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