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为进一步激励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10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专项奖励工作。
奖励范围包括: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奖励包括嘉奖、记功和记大功三类。其中,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深入农户、对口帮扶,精准帮助贫困户脱贫,受到贫困户和当地群众认可,在当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深入扶贫一线,扶贫扶志扶智,带领群众脱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在本地区创新扶贫经验和模式的,给予记功。精准开展脱贫致富,树样板、立标杆,勇于探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取得了成功的扶贫经验和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的,给予记大功。
本次专项奖励按照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的省辖市倾斜,向重点扶贫领域倾斜的原则,推荐名额。嘉奖名额原则上按非贫困县(市、区)20个、贫困县25个、深度贫困县30个、省辖市市直30个分配。记功名额按嘉奖名额的10%确定,记大功名额按记功名额的10%推荐,集体奖励按照相应个人奖励的20%确定,由省辖市统筹掌握。各省辖市原则上推荐1~2个集体记大功。省直定点扶贫单位、定点扶贫高校,校地结对帮扶精准扶贫行动高校原则上推荐1~2名嘉奖,表现特别突出,取得显著脱贫成效,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可推荐记功、记大功奖励。(郑州日报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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