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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2022-06-01 18:10:03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张雨晴责编: 赵滢溪

  5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审庭”)副庭长徐卫岭通报了2021年郑州两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胡志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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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徐卫岭发言 摄影 陈晴

  郑州中院少审庭始终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理念,狠抓审判质效第一要务,同时积极探索新时代下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全面确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办案原则,逐步形成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圆桌审判、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模式,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2021年,郑州中院少审庭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立足涉少刑事审判 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郑州中院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坚持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机制。

  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郑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郑州两级法院判处刑罚时以非监禁刑适用为主,积极做好判后回访和帮教,最大程度挽救未成年人。

  对于性质恶劣的涉及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郑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对确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郑州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社会调查,通过圆桌审判、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2021年,郑州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涉少刑事案件408件,帮扶救助未成年人538名,取得了较好效果。

  着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促进家庭和谐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事审判改革以来,郑州中院专门成立了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有序进行,稳步推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郑州中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坚持法庭职权主义,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等权益的案件,郑州中院优先听取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思和选择。

  家事纠纷案件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举证不能情况下,法官应依职权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通过走访社区、群众查清案件事实。特别是对涉家庭暴力的案件,法院适当降低受害人举证标准,加大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力度。

  2021年,郑州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婚姻家事案件13101件,结案率95.7%,调撤率46.4%,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少审庭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不断拓展工作渠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送法、普法等工作新思路,持续向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暖。

  郑州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及春、秋季开学等时间节点,积极做好 “一校一法官”等一系列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易受侵害的不同群体、不同类别,设立未成年人司法关爱示范点;围绕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创作微电影《不再让你孤单》《我想有个家》,演绎关爱故事,展现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

  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21年12月,郑州中院编写的青少年普法书籍《法治伴我成长》制作完成。该书籍以漫画的形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得到广大师生的喜爱。(文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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