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生态日座谈会,通报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荆伟主持座谈会并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环资庭庭长杨巍通报了十起典型案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企业代表及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座谈。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职能作用,惩治犯罪、保护生态、修复环境,助力中原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738件,审结16867件。
全省法院坚持系统观念,以实现流域、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的一体化保护为目标,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抓手,构建了覆盖全省的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现对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司法保护和系统治理。
全省法院坚持内涵发展,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河南省2022年5月在郑铁中院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2023年1月又在18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挂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三级法院全覆盖。河南省法院建立专家智库,从环境资源专家学者中聘任28名咨询专家、96名技术调查官,为公正裁判提供智力支持;在全省各基层法院建立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库,强化人民陪审员对环资审判工作的监督、支持。
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生态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河南省法院发布典型案例4批35个,其中3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1个入选最高法院年度案例;与黄委会等15家单位在花园口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宣传;召开六五环境日座谈会,发布《2018—2022年河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走进郑州大学、中原工学院巡回审判,在濮阳台前县黄河岸边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适用黄河保护法第一案,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全省法院坚持协调联动,携手河南省林长办在全省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与省水利厅等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与山西运城中院、陕西渭南中院共同签署《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汇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与会代表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政协委员张伟强表示,全省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最严法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查处职权,为美丽河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希望法院系统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更好助力河南省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走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
最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庞景玉对代表委员、企业、新闻媒体和各级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监督、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有利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行政机关和法院共同肩负着建设美丽河南的政治责任。他希望各方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他强调,全省法院要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步调一致、同心发力,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 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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