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宁在全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查改一体推进大会上强调 牢记殷殷嘱托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狠抓作风建设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徐令义出席并讲话 耿长有到会指导 王凯主持 孔昌生出席
5月26日,河南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查改一体推进大会召开,动员全省上下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切实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聚焦“两高四着力”,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河南省委书记刘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第二指导组组长徐令义出席并讲话,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耿长有到会指导,河南省省长王凯主持,省政协主席孔昌生出席。
会上,河南省领导张巍、孙守刚、王刚解读了“学查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强省建设”“学查改,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学查改,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动加强社会治理”“学查改,分层级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等方案。
刘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河南省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目的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抓深入抓具体,切实把作风硬要求变成硬措施、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想、讲协同、抓落实,增强一体推进学查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新风正气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刘宁强调,要走进田间、以下看上,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要深入企业、以企观政,对照新发展理念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全面整改,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更好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下到网格、以小见大,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凝聚服务群众,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法治和诚信建设水平,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动加强社会治理。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治,紧盯重点人员,聚焦重点领域,用好典型案例,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动作风建设一严到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协同联动发力,切实把系列专项行动转化为问题大起底、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推进的实绩实效。
徐令义强调,党风正则事业兴。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河南各项工作特别是当前抓好学习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强大政治动力,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学、联系起来悟,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带来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大转变,深刻认识到党中央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决心信心,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认清作风问题背后各种各样的“局”“圈”“托”,切实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坚持以上率下、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查找问题,找准症结所在,以真查实改赢得各级机关一股清风、人民群众一片满意。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及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河南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河南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省管企业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省委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记者 刘婵 马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