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虎岭高新区: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18-06-05 16:33:57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赵滢溪

  济源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济源市为加快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于2017年7月对济源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而成的。目前,区域规划面积30.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6.5平方公里。入驻企业35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26家,拥有世界500强企业富士康,中国500强企业重庆力帆,央企及上市企业中国煤科、中原特钢、金马能源,世界钢铁企业100强河南济钢等多家龙头企业,形成了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集群,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整合以来,虎岭高新区以济源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为统领,聚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城融合持续发力,区域影响力不断扩大。

  集群规模迅速壮大

  一是经济持续稳步发展。2017年,虎岭高新区完成产值722亿元,增加值148.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91亿元,税收收入15.6亿元,从业人员6.17万人。二是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全年累计实施项目70余个,11个项目建成投产,20余个省市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完成年度投资167.8亿元,同时积极开放招商,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余个,产业链条不断拉长。今年4月,中国(济源)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峰会在济源召开,位于虎岭高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被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授予“中国(济源)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称号。电商产业园和跨境电商,入驻企业60余家,累计交易金额10余亿元,入选“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中原云工荣获“2017年河南省工业云示范平台”,电商产业成为济源市三产服务业新亮点。三是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增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3家,占济源市68%;3家研究中心通过省级认定,河南王屋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获省首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电子商双创基地入选“首批河南省区域双创基地”。四是产城融合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推进扩区规划,拓展发展空间,加强载体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完成保障房、人才住房等建设约2500套、23万平方米,夯实服务发展基础。

  2018迈向更高目标

  2018年,虎岭高新区将以争创国家级高新区为目标,倾力打造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争当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排头兵,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是突出项目带动,壮大产业集群。规划建设好装备制造、钢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等专业园区,搭建平台聚产业。发挥招商服务中心作用,与周边镇办区域联动招商,在延链补链上下功夫,引进一批相关配套企业。抓住龙头企业,加快产业关联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实施项目50余个,总投资约270.2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80.1亿元。二是加快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发展。拉高标杆,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对照标准体系,努力补好短板,以创建促内涵提升。做好虎岭高新区企业分类评价工作,帮助企业找准转型升级薄弱环节,助力企业提档升级,重点支持中煤科工、富士康、中原云工等创新项目布局建设,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标准化迈进。培育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建3家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实施一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孵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2个。三是推进产城融合,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产城共荣,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扩区规划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扩区规划工作,做好土地收储盘活,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完善基础设施,最大限度缩短项目落地投产周期。加快保障房、人才住房、城市综合体以及智慧园区等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 张永恒张芸)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