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飞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澄清传言:新飞仍是破产重整

2018-06-13 10:19:52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大河报讯:近日,新飞重整再生变数引起社会关注。这个曾经盛极一时的河南家电品牌未来在哪儿?对于网络上“新飞即将破产清算,进行司法拍卖”的传言,6月12日,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关于新飞电器依法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予以澄清。公告中解释“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是两个法律概念,区别很大,网文有所混淆”,并称,目前新飞处于重整执行阶段,且进展顺利。 

  6月12日,新飞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代表沈律师接受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专访,回应新飞公司近期一系列热点问题。

  焦点1

  新飞如何看待当前困境?

  A.对于网上盛传新飞破产清算并进行拍卖资产,与新飞的实际工作有哪些不同或者误读?

  沈律师:说新飞“破产清算”完全是不实报道、相当错误的,新飞不是破产清算,仍然是破产重整。

  重整计划是2017年11月9日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今年5月18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5月21日,新乡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现在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中。

  网上有些稿件说“破产清算”是极不负责任的。本来依据重整计划,新飞会在6月28日对股权进行拍卖,确定重整投资人。新飞产品的销售也从未停止。我们不希望现在出现的不实报道,影响经销商、意向投资方的信心。

  B.声明中说,新飞公司创新性运用股权拍卖形式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什么要启用这种方式?

  沈律师: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要求,法院受理重整日起6个月内要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一般这时候就要落实和确定重整投资人了。但新飞公司的重整项目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意外。今年2月初选定的重整投资人丰隆亚洲,在3月下旬正式表明自己不再参与重整投资。

  重整投资金额较大,对意向投资方来说需要一个内部决策的时间。这种客观原因导致我们无法在今年5月9日前(6个月到期日)锁定新的重整投资方。

  如果我们不用这种新形式,把重整程序继续推进下去,那样新飞真的可能破产清算,那样一来,新飞品牌价值会急剧贬值。对于职工补偿金、债权人受偿,都会产生影响。新飞品牌也有可能会消亡。

  保留这个品牌,对新乡市,对河南省来说意义非常大。于是提出了这个创新性的方案,使得重整工作继续进行,这个方案也得到新飞公司5500多个职工的理解和800多家债权人的支持。

  C.目前职工安置情况如何?

  沈律师:职工安置方案也在执行过程中,也是重整计划的一部分,6月初方案开始执行,原则是全员买断,第一批大部分职工已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我们需要企业维持正常运营的状态,现在还剩大约1000个员工仍在岗位上,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骨干等,原则上他们现在也是全员买断,等待和新的投资人接手之后的新飞进行双向选择。

  焦点2

  发生了哪些变局?

  A.丰隆亚洲2月份说要作为重整人对新飞加大投资,但后来又退出投资,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

  沈律师:这个问题只能由丰隆亚洲自己回答,这毕竟是丰隆亚洲自己做出的商业决策。

  B.丰隆亚洲4月份公告称有新乡当地投资方准备接盘,并签订框架协议。中间发生了什么?

  沈律师:丰隆亚洲当时和新乡当地的一名自然人考虑合作,可能他们也签署了一些协议,但这些书面文件并未向管理人进行披露。实际上丰隆亚洲也是不可能做成这件事的。因为从管理人角度来说,管理人是不会认可没有经过适当遴选招募程序的自然人或企业成为重整投资人。我们的工作必须对债权人、新飞职工和新飞公司负责。

  焦点3

  新飞是否还有未来?

  A.在目前的拍卖过程中,是否与新乡本地和外地的投资机构或电器企业接触?是否能透露下都是哪些资本方?

  沈律师:有,而且不止一家,但是我们目前不能披露有哪些。拍卖将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我们对重整投资人有一个基本要求是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家电制造或销售企业。

  B.作为管理人,对新飞由一家白色家电巨头走到这一步,你认为新飞还有未来吗?为什么?

  沈律师:作为管理人来说,接手时新飞已经是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了。但我们期待新飞有未来,我个人也相信新飞有未来,这个品牌的价值是实实在在的。

  举个例子,从上周五开始在网上就有一些对新飞不利的言论,说新飞“破产清算”“倒闭”“关门”等等,后来这种消息上了微博热搜,但我看评论中,大部分的终端消费者对新飞品牌的认可度是相当高的,只要市场还认可这个品牌的价值,我们相信新飞有重整价值,重整这件事本身就很有意义。

  从一线产业工人、管理、售后等各方面看,这个品牌具备老民族品牌的很多优秀品质。将来只要有新的资金、团队、技术、经验注入这个老的品牌,它一定还会焕发生机。(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周世龙吴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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