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月“气质榜”前三:商丘、南阳、周口

2018-08-08 09:46:32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8月7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最新环境质量状况、最新生态补偿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2天。7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前三的省辖市为商丘、南阳、周口,而安阳、新乡、驻马店、濮阳四市排名较后。

  7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商丘、南阳、周口位列前三名

  2018年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2.2%(22天),PM10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2018年1月~7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48.5%(103天)。

  在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陶冶公布了7月份河南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①7月份各省辖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南阳、周口、济源、三门峡、鹤壁、郑州、漯河、平顶山、许昌、信阳、焦作、洛阳、开封、安阳、新乡、驻马店、濮阳(安阳、新乡并列倒数第3)。

  ②7月份县(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依次为:周口郸城县、项城市、沈丘县,信阳新县,平顶山舞钢市,周口太康县,许昌鄢陵县,信阳商城县,南阳社旗县,信阳淮滨县,南阳邓州市,洛阳汝阳县,南阳方城县,洛阳孟津县,南阳南召县,周口淮阳县、商水县,三门峡灵宝市,安阳林州市,开封尉氏县。

  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后10名的县(市)依次为:驻马店西平县,郑州新郑市,濮阳濮阳县,安阳滑县,濮阳清丰县,信阳潢川县,南阳新野县,南阳唐河县,驻马店确山县,周口西华县。

  另外,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韩晓晗也公布了我省7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89.6%。

  鹤壁、濮阳、许昌、漯河、商丘、周口、济源、南阳、驻马店、郑州、平顶山、安阳、洛阳、三门峡、开封15市达标率在80%以上,新乡、焦作、信阳3市达标率在60%以上。

  生态补偿账单:焦作支偿最多,周口得偿最多

  发布会也公布了我省7月份生态补偿情况。

  省环保厅规财处副处长程胜介绍,7月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366.1万元,得补1264.6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20万元,得补788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7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焦作390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70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周口325.5万元、省直管县是邓州62.8万元。

  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9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焦作410万元、洛阳180万元、济源180万元、安阳175万元、新乡126万元、三门峡60万元、鹤壁35.5万元、郑州20.5万元、濮阳10万元。9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周口275.5万元、信阳210万元、南阳159.5万元、漯河123万元、商丘103万元、许昌96万元、驻马店82.5万元、平顶山55.5万元、开封19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6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巩义76万元、汝州27万元、滑县21万元、永城20万元、兰考17万元、长垣8.1万元。4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邓州62.8万元、固始39.8万元、鹿邑24万元、新蔡14万元。

  ②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2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分别是信阳300万元、新乡20万元。16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阳110万元、鹤壁90万元、平顶山80万元、驻马店70万元、南阳50万元、商丘50万元、周口50万元、洛阳40万元、安阳40万元、许昌40万元、漯河40万元、济源30万元、开封20万元、焦作20万元、郑州10万元、三门峡1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没有县(市)支偿生态补偿金。但7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8万元、巩义6万元、汝州6万元、永城6万元、固始6万元、兰考4万元、长垣2万元。

  延伸阅读    

  比国家标准还严!河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出炉

  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6月26日,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7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豫办[2018]22号文件印发实施。

  河南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国家版”比有什么不同?7日上午,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红卫对此进行了解读。

  王红卫介绍,该方案与中央方案相比,拓展了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将适用范围的3种情形细化到4种情形,即:将“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构成犯罪并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明确纳入适用范围。拓展了赔偿义务人的范围,除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还依据《环境保护法》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作为赔偿义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拓展了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功能损失等费用外,将应急处置费用也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方案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优先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方案明确,跨省域、跨省辖市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省政府协商相邻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其他由省辖市政府负责;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指定本级环保部门或机构负责具体赔偿工作;因破坏土地、水资源、矿山、森林等自然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指定本级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具体赔偿工作;生态环境损害具体赔偿工作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机构的,由本级政府指定牵头部门或机构。方案要求,各省辖市要于2018年9月底前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省直有关部门要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配套文件制定。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实习生寇中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