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惩戒失信诉讼行为制度

2019-08-01 14:10:22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7月2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众发布了《关于建立诉讼失信人名单与惩戒诉讼失信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并公布了8起惩戒诉讼失信人的典型案例。

  “各种诉讼失信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诉讼秩序,破坏了法治社会和诚信社会的建设,损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南阳中院一直以来采取多种措施制裁各种失信诉讼行为。”南阳中院副院长刘鹏说,2019上半年,南阳辖区两级法院对各类失信诉讼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作出处罚决定12件,处罚16人次,其中,训诫1人次,罚款15人次,拘留3人次(并处)。

  据悉,根据《关于建立诉讼失信人名单与惩戒诉讼失信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南阳法院将诉讼失信行为划分为滥用诉权、虚假陈述、伪造证据材料、冒用身份、恶意隐瞒、妨害执行、其他妨害诉讼活动行为7大类40种情形,基本涵盖了各类失信诉讼行为,为制裁失信诉讼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也为诉讼参与人及相关人员参与司法活动有哪些不可逾越的“红线”进行了明确规定和提醒。同时,建立诉讼失信人名单是该意见的一个亮点,这既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种工作机制,可以帮助法官有效预防和识别虚假诉讼等各类失信诉讼行为,也是对相关人员、机构也是一种信誉上、资格上的制裁。

  下一步,南阳两级法院将以出台《关于建立诉讼失信人名单与惩戒诉讼失信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契机,加大对各类失信诉讼行为的制裁力度,对失信诉讼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为法治南阳和诚信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文 王小军 刘博 郑娜 编辑 万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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