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2020-01-21 23:11:42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李玥

【河南原创 已删】河南发布《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皓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河南是隋唐大运河的源头和核心区域,是大运河河道路线最长、流经古都最多、运河遗产最为丰富的省份。2020年1月20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雄向社会介绍了《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全长近3200公里,地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8个省市,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河南段主要指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永济渠及京杭大运河会通河台前段,包括洛河、汴河、卫河、会通河4个遗产段落,流经洛阳、郑州、开封、商丘、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等9个省辖市和巩义、滑县、永城3个直管县(市),核心区共包括40个县(市、区),已探明的河道长度为686公里,遗产面积约200平方公里。隋唐大运河流经河南省一半省辖市,沿线拥有世界文化遗产5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9处。目前,永济渠(卫河)仍在发挥防洪灌溉和生态景观作用;通济渠洛河段仍是黄河重要支流。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沿线各省(市)制定实施规划。河南省按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突出河南特色和地位,编制了《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实施规划》以打造中原文化高地为担当,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培育“千年运河”文化品牌、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创新保护传承利用机制,建设彰显文化底蕴、缀连人文胜迹、承载生态涵养、纵贯中原大地的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

  以文化为核心定位

  河南牢牢抓住文化这一核心,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资源、环境、交通、产业等要素,提出把河南大运河打造成为中华历史文明核心展示区、旅游文化生态融合创新区、大运河文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划分核心区、拓展区和辐射区

  《实施规划》划分了核心区、拓展区和辐射区,核心区指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40个县(市、区),拓展区指主河道流经的洛阳、郑州、开封、商丘、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9个省辖市除核心区之外的地域范围,辐射区包含除核心区和拓展区之外的省域范围。

  “两轴三极七片区”空间布局

  河南谋划了“两轴三极七片区”空间布局,“两轴”是指依托隋唐大运河南北两段运河,根据沿线城镇历史地位、文化资源等,打造沿通济渠古都发展轴、沿永济渠古城发展轴。“三极”是指发挥洛阳、开封、郑州三大古都历史资源富集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运河示范城市。“七片区”是指发挥沿线文化地理特征突出的优势,推动形成资源要素分类集聚、错位互补、特色鲜明、联动发展的区域空间布局,通过打造通济渠洛阳片区、通济渠郑州片区、通济渠开封片区、通济渠商丘片区、永济渠焦新片区、永济渠安鹤片区、大运河濮阳片区,构筑大运河实体与地域文化伴生共荣的集中展示空间。

  六大工作任务

  从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创新保护传承利用机制等方面,河南提出了六大任务,并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河道水系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河揽千年文明”旅游精品、“运河+”融合新业态培育等方面谋划了五大类专项工程。同时,围绕《实施规划》的主要任务,河南重点谋划了璀璨文化带十大工程、绿色生态带十大工程、缤纷旅游带十大工程项目。

 到2025年,大运河文化遗产实现全面保护

  《实施规划》实施期为2020-2035年,远期展望到2050年,其中,到2025年,大运河文化遗产实现全面保护,大运河水量保证率进一步提高,实现适宜河段旅游通航,生态空间布局基本形成,河湖水质明显改善,大运河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改善,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大运河统一品牌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运河文化遗产实现科学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绿色生态廊道全面建成,力争实现郑汴洛旅游通航和卫河主要点段旅游通航,“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吸引力。展望2050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全面提高,“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享誉中外,大运河宣传展示中原文化、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作用更加突出,一条尽览华夏文明、彰显中原文化的大运河以全新姿态展示在世人面前。(文 丁旭 陈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