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打包”新政推动河湖长制“有实有为”

2020-04-26 10:56:26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 郑州“打包”新政推动河湖长制“有实有为” 目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记者4月25日获悉,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郑州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郑州市市级河长履职尽责“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和《郑州市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从“巡”到“治”、从“有实”到“有为”发展,实现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的具体举措。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为”转变,需要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按照要求,郑州市将规范河湖巡察员工作内容、考核办法、管理措施,推动全市河湖巡察员队伍建设,打通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实现河湖平时有巡查、日常有养护,小问题早解决、大问题早发现;广开河湖问题发现渠道,市河长办采取 “四不两直”、委托第三方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每月对市域内河湖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全面掌握河湖情况;创新河湖监管措施,采取暗访和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综合采用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倒逼河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各级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郑州市将施行“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以解决河湖问题为轴线,围绕河湖长履职尽责,规范河长办、对口协助单位、下级河湖长协同运行机制,实现河湖长履职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同时,强化县级河长水质断面监测评价,对县级河长施行差异化考核,落实奖惩激励,促进河长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人”,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履职尽责规范有序,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市要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将“两个专项行动”由规模以上河流延伸到规模以下中小河流和农村小微水体,实行常态化整治;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高效管用的防控之网;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行动,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开展黄河流域全域清劣行动,全市国控、省控、市控责任断面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南曹污水处理厂、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今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全市203个规划保留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进一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以县区为单元统筹实施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修复河道空间形态,建设一批示范河湖。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向一般河湖延伸,公示规范、界址清晰、桩牌明了。在2019年河湖划边定界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划界工作,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所有河湖划界工作;利用好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加快推进划界成果上图;已完成划边定界的河湖库, 埋设界桩界牌。做好河流空间功能分区规划,统筹做好每条河流生态涵养区、河流保护区、沿河发展区的规划,达到沿河区域空间功能分区科学、可行,以便于不同部门和单位按照不同的功能空间分布、统筹协调管理。

  此外,郑州市还将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持续加强河湖综合执法力度,推广实践“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创新模式,完善重大涉水违法案件司法移送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强化河湖管理司法保障。(郑州日报 记者 赵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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