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不能再“任性”河南新郑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

2018-04-11 15:16:38  来源:郑州晚报  责编:赵滢溪

  郑州晚报讯:3月初,新郑市纪委监察委接到多名群众的实名举报,反映郭店镇某村主任范某组织渣土车拉大量的建筑垃圾填埋在耕地谋取私利。

  新郑市纪委监察委班子会议当即批准成立初核组进行核实。经查,范某堆放建筑垃圾行为造成28.28亩基本农田原有耕作层被压占,种植条件已经遭到破坏,导致无法耕种。核查组报经新郑市纪委监察委班子研究同意,决定先将范某涉嫌土地违法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对其可能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线索暂存待查。

  同时,新郑市纪委监察委对移交线索进行全程督办,仅用3天时间,土地执法部门即查清事实,掌握其违法证据,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当即对范某涉嫌土地违法进行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检察机关昨日已经批准逮捕。

  “村主任是监察法确定的第六类监察对象,运用监察程序对原来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村干部进行处理,是新郑市监察委成立以来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第一起案件。”采访中,新郑市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新郑市监察委作为郑州市首家监察委挂牌成立以来,坚持反腐败零容忍高压态势,实现了监督监察全覆盖、无死角。截至目前,新郑市纪委监察委共立案审查20起29人,移送处理2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3人、其他监察对象12人。记者 杨宜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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